时报讯 (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刘艳 张毅涛 施立群)广州市民徐先生(化名)怎么也想不到,新年前夕,竟意外地收到广州警方给他的一封新年大“利是”———互联网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金1000元。原来,广州警方根据徐先生不久前举报的线索,破获了一起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案件。
据了解,徐先生是自去年12月份《广东省举报互联网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颁布以来,受到广州警方奖励的第一人。徐先生因工作需要,经常用互联网与客户洽谈生意,但他的邮箱或聊天软件经常收到传播淫秽色情的短消息或广告邮件,令他不胜其烦。去年12月,徐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了广东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开颁布的《广东省举报互联网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后,在收到类似非法信息或信件时,他就及时登陆“广东网警”(www.gdnet110.cn或www.gdnet110.gov.cn)页面,按照提示向警方举报这些淫秽色情网站的线索。
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根据徐先生提供的线索,经过侦查鉴定,于今年1月破获了一起在www.easecard.com网站上张贴淫秽色情图片、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案件,查处了该网站淫秽色情图片的张贴者郭某,并将郭某治安拘留。而该网站隶属的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对委托其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警方也对该公司作出行政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农历除夕一早,正准备和家人逛花市的徐先生,在接到警方请他上午到广州市公安局领取奖励金的电话时,感到颇为意外和惊喜。拿到警方奖励的大“利是”后,徐先生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表示,拿奖金并不是他举报的目的,现在,青少年最爱上网,那些有毒有害的污秽信息,对他们的成长极为不利。徐先生认为,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市民,都应为净化互联网环境、维持虚拟世界的秩序出一分力。
据了解,此次破获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案件,是《广东省举报互联网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颁布以来,广州警方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破获的这类案件的首宗案件。
广州警方提醒市民: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有市民发现此类信息或网站,可以直接拨打“110”和通过广州市公安局的广州金盾网的网上报警邮箱(110@gzjd.gov.cn),或者登陆“广东网警”(www.gdnet110.cn或www.gdnet110.gov.cn)进行举报,一但查实案件,警方将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并予以严格保密。
又讯 (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龚宣)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天发布2006年第6次“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提醒节后务工人员严防游击招工者,防犯罪分子借招工诈骗和盗抢。
(责任编辑:屈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