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名媛是一群容易被人忽视的人,她们处于焦点人物和大家闺秀之中的尴尬位置。
朱玲玲(图1)
现在人们对于名媛的定义已经与以前大不相同,总结几点名媛的基本条件:
一要和有钱人搭上关系,无论是嫁给有钱人还是千金小姐,哪怕是自己赚钱,都要和有钱的家族搭上关系。正因为这一点,很多香港娱乐圈的明星尽管钱赚得也不少,也经常出席派对,但人们对她们的定义始终只是明星,不会报导的时候说某某名媛,符合这种情况的有张曼玉、刘嘉玲等。
二要保持一定的曝光率,经常出席一些公开活动或者上八卦杂志,名媛谁更出名并不是在比谁家更有钱。举个例子,黎瑞恩嫁的算是豪门了吧,但她家管得极严,平时除非有需要是不会抛头露面的,她的条件虽然符合名媛,但因为暴光率实在太低,谁也不会想起名媛中还会有她的存在。
三是外貌要出得了厅堂,基本上名媛长得都不难看,原因很简单,就算原来不好看花钱在脸上动刀子就行了。其他一些比如要会打扮,懂得时尚潮流我认为对名媛来说已经不是基本要求了,这是她们的“本能”。
我对香港的一些出镜率高的名媛进行了整理,主要针对她们的身家背景,看看她们背后是哪座“神”在供奉她们。对于有些已经到“阿妈”级别的名媛和林青霞、钟楚红之类的明星光彩大于名媛身份的人,我就不具体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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