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是香港,是说白话的世界
也有在港生活的内地人为内地妈妈鸣不平。凤凰卫视副台长程鹤麟在香港孕妇游行后的第二天,在自己的博客里抒发了不满:“‘挤占医疗资源’是他们的表述,兄弟我的表述是:‘造成香港产房等医疗资源供不应求’。
1997年9月29日,内地父母在香港探亲时生下了男孩庄丰源。香港入境处根据《入境条例》,“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若要成为永久性居民,则在其出生时或以后任何时间,其父母的任何一方必须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权”为由,将庄丰源遣返回内地。但根据《香港特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可判定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庄丰源的祖父于是在香港社工与法律人士的帮助下提出诉讼。2001年,香港高等法院、香港终审法院相继裁定庄丰源胜诉,并享有香港居留权。
这一判决当时在香港社会引起很大震动,不仅使上千个移民家庭团聚,也深刻影响了香港的移民政策,得到许多市民拥护。但几年之后,当“自由行”让内地人可以随时随地进出香港,当去香港生孩子的上万个内地妈妈成为这一判决的最新响应者时,香港民间开始出现反弹情绪,甚至有人提出要否决原判,重新释法。
《基本法》不可撼动,否决原判当然不可能。在这种情形下,除了“走数”,内地妈妈赴港生子本是合法行为,所引发的,也只是社会问题,而非法律问题。但香港民间反弹情绪,的确给这些“合法生子”的内地妈妈带来了麻烦。
一位网友讲述了自己朋友的经历。一位年轻的内地妈妈叫雪,提价之前在香港的公立医院生孩子,2.5万元港币的医疗费,按说并不便宜,但是三天两夜的经历却让雪有些窝火:“小孩生出来了,在病房有两个香港孕妇,几个内地孕妇,每天晚上10点多就有人推着车子发面包。然而发面包的却从不问内地孕妇要不要面包。内地孕妇开口问她要,她才黑着脸不情愿地往床上一扔。给小孩洗肚脐的时候,是内地香港的产妇在一起。护士长在解说过程中,有一个内地的产妇听不懂粤语,护士长便脸红脖子粗地嚷:“我们这里是香港,是说白话的世界,你要是听不懂,麻烦你回去深造了再回来……”
朋友为雪抱不平:“雪生小孩的费用是2.5万元,比香港孕妇高很多,但得到的服务却是差之又差。为什么香港孕妇和内地孕妇差距这么大呢?是因为香港孕妇平时交了税?交了税所以收费低这说得通,那内地人交的2.5万元是什么费呢?服务费吗?那么他们的服务是否得的理所当然呢?”
在威尔斯亲王医院,我遇到另一位内地妈妈陈太太。陈太太是北京人,讲话声音很大,笑起来很爽朗。她家境很好,半年前预约了来香港生子,有三四位亲友随行陪同,而且专门雇佣了一个月嫂。见到陈太太的时候,她已经产后三天,气色红润,恢复得很快。但她仍然决定再定一个星期的床位,休息充足了才走。威尔斯亲王医院也是公立医院,对内地孕妇的收费是三日两夜3.9万元,此后每多住一天3300元床位费。陈太太说:“钱没有关系,我是冲着香港的医疗服务好才来的。可是也不怎么样啊!房间又小,护士又少,态度也一般,冷冷淡淡的……”陈太太抱怨,吃不惯这里的饭菜,“奇怪的做法,而且全部很淡”。所以医院配备的产妇餐她都是不要的,而是要月嫂在外面饭店定外卖,或者直接找北京菜馆配菜。
“我也看到新闻,说香港人抗议内地孕妇什么的,说内地孕妇占了他们的社会福利,他们的资源。我就奇怪了,香港有什么好的,我来香港生孩子又不是为了香港居留权。”陈太太说,自己想生第二胎,但是在北京认识人太多,自己又是事业单位的高层,为了怕人说闲话,所以给自己安排了停职一年,在家休养,最后来香港生产。
“在这里也不需要计划生育证、准生证之类的。我才不要小孩拿个香港身份呢,北京不照样挺好,教育也好。香港人不要那么敏感。”陈太太说完哈哈笑了,接过月嫂刚买回来的水果,她站起身走到周围床边,分给香港孕妇:“来尝尝,大家都吃一点啊,我们阿姨刚刚买回来的……”
医务工从旁经过,用粤语嘀咕了一句:“这么大声,不知道这里是病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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