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小杰在妈妈的扶持下学走路 冯宙锋 摄 |
儿子出生后即患上了重度脑瘫,而医疗鉴定认为医方承担次要责任,罗氏夫妇日前将东莞市区某大型医院告上法庭。原告称医院提供的证据与当时病历相异,怀疑医院伪造证据,以致医疗鉴定失实。该医院表示,这是当时医生笔误所致。6月3日,患儿的律师向法院递交了司法鉴定申请,要求对医方证据和鉴定结果进行司法鉴定。目前东莞市人民法院正进行司法鉴定。
回顾:重度窒息致一级残废
记者在郑女士家看到,儿子小杰的头颈无法竖立,手脚屈曲无力,只能躺在地板上,“快5岁了,坐都坐不稳,也不会说话”。
据其丈夫罗先生介绍,2002年12月20日,郑女士在东莞某大型医院住院分娩,小杰出生时由于发生胎窘迫并重度窒息而致缺血缺氧性脑病和脑瘫。在其提供的鉴定书显示,小杰存在的脑性瘫痪属一级残废。为照顾儿子,郑女士在2004年辞去工作,靠丈夫每月两千多的工资生活,而治病已经花了已差不多40万了。
鉴定:胎儿脐带过长酿悲剧
2004年8月,东莞医学会提供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显示:本病例属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罗氏夫妇对结果不服,于2005年2月向广东省医学会提交鉴定申请,结果表明,该医院在罗女士的分娩过程中存在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但主因是患方的胎儿脐带过长而引起新生儿窒息,导致其缺血缺氧性脑病和脑瘫,医方仅负次要责任。“而病历上面写‘脐带长度’是63厘米,属正常范围啊。”罗先生说。
患方:疑医院逃避责任伪造证据
直至今年4月份,罗先生的代理律师向东莞市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向该医院索赔234万元。律师发现,该医院方递交给法院的证据之一《分娩记录》显示,新生儿脐带长为“90cm”。“这跟原病历记录不一样,我认为他们递交给省医学会的也是这份伪造病历。”罗先生气愤地说。
医方:出现差异因为笔误
“这是由于医生的笔误造成的,并非伪造证据。”该医院负责人说:“患者拿到的是《新生儿住院病历》,我们提供的是《分娩记录》,填写人不一样,《分娩记录》的填写人是产科医生,是最接近分娩现场的,表述也符合事实,《新生儿住院病历》填写是新生儿科的医生负责,他听产科医生转述,所以导致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