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7月24日电 先科国际集团涉嫌造市案24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做出裁决,法官裁定先科国际集团董事局前主席黄创光在配售公司股份时向银行及证券公司高层行贿罪名成立。由于正在保释的黄创光没有到庭,法庭以违反保释条件对他发出通缉令。
据香港廉政公署消息,黄创光涉嫌向银行及证券公司高层提供40万港元及17万港元,让先科的股份可以在2004年成功配售,并安排分析员发表“唱好”先科的投资报告。
涉嫌造市案的3名被告分别为39岁的黄创光、50岁的美国运通银行前高级总监梁志华以及50岁的汇盈证券有限公司部门前董事总经理翁家添。黄创光被控2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梁志华和翁家添各被控1项代表人接受利益罪。此前3人在法庭上皆否认控罪。
24日,法院原定上午10时开庭,但黄创光的辩护律师说,目前与黄创光失去联络,黄创光自上星期二最后一次与他通话后,已失踪一个星期。
法官将开庭时间两度押后。同案另外两名被告均出庭应讯,他们的代表律师称,此案已等了3年,希望可以尽快裁决。最后案件延至下午2时30分开庭审理,法官裁定黄创光行贿罪名成立,梁志华及翁家添各有1项罪名成立。
2004年7月,上市公司先科国际集团主席黄创光涉嫌利用行贿手段非法配售先科股份造市,香港廉政公署对其实施逮捕。2006年6月16日,香港区域法院法官裁定黄创光等4人妨碍司法公正及企图披露受保护证人资料罪名成立,4人分别被判入狱两年半至4年,其中黄创光被判有期徒刑3年。2006年10月27日,区域法院批准黄创光以现金70万港元保释外出,等候造市案的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