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30日)从深圳市质监局获悉,经过对申报单位的层层考核和审议,“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被确定为本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单位,并已进入公示阶段。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依法经营和遵守商业道德等方面有异议,均可于下月2日前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长质量奖专家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反映。
据了解,深圳市长质量奖是深圳市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最高奖,它以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评定体例为蓝本,遵循“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评定原则。除政府机构外,各类企业和组织都可申报,政府将提供免费的评定和配套服务,每届授奖企业不超过3家,每家获奖单位均可被奖励300万元。今后深圳将通过5-10年时间,使该奖成为国内质量管理研究的前沿阵地、政府质量奖活动的“知名品牌”和与世界质量学界的交流平台。
该局有关人员表示,尽管与往年相比,本年度市长质量奖实施新的评审规范,增加“材料独立评审”、“材料合议评审”和“现场一致性评审”等环节,并明确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但评选自启动以来,共有来自商贸、交通、制造业的18家组织正式递交了申请,是参奖单位和参评评审员历届最多的一次。
在拟奖单位进行公示期间,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实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示负责。该奖秘书处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如问题属实并影响授奖资格的,将取消拟奖单位的授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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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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