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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全省将建立起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资料图片 漫画/杨晓明) |
记者述评
今年8月9日,亚洲开发银行在其举办的研讨会上提出了“包容性增长”(inclusivegrowth)的概念。提供充足的社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并保证享受这些服务和设施的机会均等,使社会全体成员都能够获得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是包容性增长战略的实质所在。
让更多的民众分享发展成果,意味着更多的公共财政向民众倾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多次强调:“办好广东的事情,必须注重民生,让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事实上,早在5年前,省委、省政府实施的“十大民心工程”,已经让南粤人民分享到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又提出了“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
前不久,省委、省政府推出的关于解决社保问题的若干政策意见,社会舆论普遍认为,这是让政策的阳光照进社保“盲区”:被征地农民生活担忧将成为历史,城镇无就业居民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农垦企业职工的养老和华侨农场职工的生活都有了基本保障。这说明,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力度在加大,步伐在加快,惠及的民众面在扩大。
在广州,市委、市政府推出的《惠民66条》直面民众看病、住房、求学、行路、社会治安、社保、医保、就业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既明确了纾解民困的具体部门,又列出了问题解决的时间表,实质上是以自我加压的方式,在制度创新中落实社会公平正义的最新努力。借助这样的努力把广州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理念,具体化为老百姓看得到的具体制度。中国社会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杭生高度评价说:“通过这11个大方面66条的非常系统的惠民决定,我们看到了一个能够真正把民生问题放在应有地位的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一个致力于让社会弱势群体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公共权力的新面貌,一个把促进社会公平为己任的社会第一部门的新风气。”(文/记者周祚、叶卡斯、庞晓茗)
经过5年的实施,截至2007年,广东省级财政投入641亿元解决民生难题,全省实现应保尽保,170多万人纳入低保体系。从广州传来的消息尤其令人振奋:广州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继创出全国闻名、具有广州特色的社会保障“五道防线”、“分类救济”后,今年以来,广州又完成了农村低保调标和五保户供养的工作,救助困难群众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城乡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
城镇医保试点
明年扩至全省80%城市
记者了解到,省财政和市县财政通过长期定额财政补助,年内将困难企业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46.3万退休人员逐渐纳入医保范围;另外也将对华侨农场中困难群体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解决2.97万归难侨退休人员和1.91万“4050”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问题。
今年省里确定了梅州、湛江、揭阳、韶关、惠州和肇庆6个市作为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参保人每人每年缴费将不超过300元,2008年将扩大试点,争取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09年在全省初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省2100万城镇居民。
“五道保障”
低收入困难户享受减免政策
2007年是广州市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在“富民优先、民生为重”政策导向下,今年广州市出台了以惠民66条为标志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把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摆上了重要位置。目前,广州市低保、低收入困难群众有12万多。随着具有广州特色的社会保障“五道防线”、“分类救济”等不断完善,困难群众得以共享广州经济发展的成果。
据广州市民政局低保处负责人介绍,除了对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实行差额救助外,在城镇居民中,广州还设立了一条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凡城镇居民中人均月收入高于330元,低于390元的家庭,被认定为低收入困难家庭,其虽不受政府的差额救济,但享受其他社会救助的减免政策。去年11月,广州市进一步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明确将“农转居”人员最低养老金、低收入困难家庭补助纳入广州市五道城乡保障防线。
今年来,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的情况,广州市政府决定,及时为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副食品临时性物价补贴,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
广州还构建了一个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网。今年,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番禺区、南沙区低保标准从220元提高到240元,萝岗区、白云区从180元提高到200元,花都区从176元提高到200元,从化市从140元提高到170元,增城市从130元、150元、170元三个标准统一调整到170元。上述标准的调整,使广州市农村的低保标准从平均180元提高到202元。目前,广州全市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被纳入了低保救济体系。
“分类救济”
每月增加救济金222万元
去年7月,广州市又推出“分类救济”,根据低保对象的家庭结构、身体状况、劳动能力、困难程度等不同情况,在一般救济的基础上,再给予特殊救济。实施分类救济以来,广州市每月增加救济金约222万元,对25820户、41295人提高了救济标准,人数约占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三分之一,困难群众看病难、子女入学等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新方案中对低保家庭在校子女、享受低保的无子女“双老”人员、低保家庭中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员,在原救济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20%。
从2006年开始,市民政局在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立项,低保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子女考上大学本科的,一次性资助5000元,考上大专的一次性资助3000元。此外,5年来,广州市还为低收入困难家庭在租住市直管公房和单位公房等6项消费性开支上减免了2280万元。
个 案:
“虽然生活贫困 但是我很满足”
“虽然生活贫困,但是我很满足。”家住北京街的低保户杨金容说。根据广州市制定的标准,她家里享受到了每月每人330元的低保金。
“街道给我安排了现在住的这间廉租房。每个月,我从慈善超市里可以免费领取到25斤米、2斤油和一些生活必需品。隔三岔五和逢年过节,街道社区会通知我们去领各种食品、衣物等,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开心。街道居委的领导个个对我们都很关心。”
杨金容告诉我们,她的丈夫过世后,她一个人养育着三个子女,生活重担全部压在她的肩上。“三个孩子中午在学校吃饭,他们每个月除了有330元的救济金外,政府还另外给予每人66元的餐费、车费补贴。我中午一个人的时候就吃前一天晚上的剩饭菜。每个月每人还有40多元的基本医疗补助,使我们免除了后顾之忧。低保金和各种补贴加起来虽然不多,但是基本满足了家里四口人的生活需要。”
杨金容表示,她的几个孩子在读职校,家里根本出不起每个人几千元的学费,但是学校也体谅了她家的情况,以勤工俭学或减免学费的方式,保证了她的三个孩子到现在都读得起书。“平时如果有一些公益活动,我都会积极参加。人要懂得感恩,我也经常让孩子们在课余时间多去社区里帮忙做些公益工作。”
随着广州市经济水平不断发展,广州市不断调整和完善低生活保障制度。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低保救济对象47356户、122312人,城镇人均月补差额为190元,农村人均月补差额为79元,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补助水平。(周祚、叶卡斯、庞晓茗)
广州最低生活保障金四次调高
年份 最低生活保障金(元)
1995 200
1997 240
1999 300
2005 330
十年累计增幅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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