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偷电脑被抓,姓啥名啥“记不起来”
一聋哑男子在电脑城偷笔记本电脑时被当场抓获,被抓后以“记不起来”为由不肯“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公诉机关最后以“无名氏”对其提起公诉。
偷电脑当场被抓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5月13日下午3时左右,“无名氏”在天河区颐高数码广场某摊位上,趁该店店员转身拿东西之际,将放在桌上的一台崭新的笔记本电脑偷走。该店员回头发现电脑不见,又看见“无名氏”怀抱一大包东西匆匆离去,立即呼叫保安抓贼。附近的店员听见呼叫声后,紧紧抓住经过该店的“无名氏”。保安赶到现场后,“无名氏”也没有反抗,将手中的电脑放下后束手就擒。
庭上连“说”“记不起来”
昨日庭上,一名退休女教师担任了“无名氏”的手语翻译,一名法律援助律师担任他的辩护人。由于“无名氏”不肯说明自己的年龄,公诉机关对其做了鉴定,鉴定结果为18.4岁(骨龄鉴定)。“无名氏”身高约1.75米,皮肤白皙,看起来和平常人没什么两样。但是当法官问他姓名、年龄、籍贯等基本资料时,他却只是摇头摸脑袋,翻译说“他记不起来了”。就连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他也称“记不起来了”。
面对公诉方的指控,“无名氏”的援助律师辩称:“无名氏”是聋哑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应该从轻处罚;在被抓时“无名氏”没有任何反抗,表示他的主观恶性很小;被“无名氏”偷走的电脑没有任何损害,社会危害性不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和《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中的“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依法不起诉的规定,“无名氏”的情况符合该规定,建议免除对“无名氏”的刑事惩罚。
庭审中,面对公诉方和法官的审问,“无名氏”反复摇头摸脑袋,翻译多次说,“他记不起来了”。但是在“听”完援助律师的辩论后,他却“说”:“律师说得很对,谢谢他!”在最后的个人陈述中,“无名氏”通过翻译说:“我知道自己错了,我以后会好好改正的。”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方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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