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提醒市民去正规中介办移民业务,付钱时要索取合法发票
记者昨日从广州地税获悉,广州某移民中介服务公司自2002年以来与香港某公司合作收取客户的服务费,未按照税法规定申报纳税,稽查部门依法对该中介公司作出了补缴税费滞纳金170多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并处罚款60多万元。
广州地税检查发现,该中介公司自2002年以来,所收取客户的服务费,除以自己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委托签证合同》取得收入约60多万元,全额按照规定作了申报纳税外,其与香港公司合作收取的服务费收入2000多万元,未按税法规定纳税申报。根据所查询的事实,第二稽查局依法对广州公司作出了补缴税费滞纳金170多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并对该公司取得境内分成收入部分不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处罚款60多万元。
稽查人员介绍,目前一些出国咨询服务机构在办理移民服务时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境内机构以境外合作机构的名义,跟客户签署委托服务合同,境外机构与境内挂牌经营的机构名称相似但不相同;二是境内机构收取服务费后,也开具境外合作机构的自制收据。这些情况不但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境内机构也存在偷逃税嫌疑。广州地税提醒市民,在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合同时,要谨防对方是否以未在国内合法注册的境外机构名义签订合同,支付款项时一定要索取合法发票。(记者 罗斯丁 实习生 郭茂红 通讯员 陈笑秋 赵东海 卓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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