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5人犯罪团伙伏法 新快报讯(记者 林朝丰 通讯员 段体操)以捡钱同分方式为诱饵,15名犯罪分子在疯狂东莞实施诈骗、抢劫、杀人、强奸。日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9人进行宣判,其中两人被判处死刑。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赵德鹏、田万权、黎育轩等9人伙同黎育开、黎育尚等6人(另案处理),流窜东莞市塘厦、清溪、凤岗和虎门等镇,采取捡钱同分等手段,对被害人实施诈骗、抢劫甚至强奸,前后共作案9宗,致两人死亡。其中,赵德鹏在三次抢劫过程中,对被抢女子实施强奸,直接致一人死亡。
日前,东莞中院对其中9人作出判决。被告人赵德鹏、黎育轩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死刑,被告人田万权等7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