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因抢劫入狱一年有余,谢德寿被同案犯检举,经查明刑前尚有3宗抢劫案未被追究,其中2宗致人死亡。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谢德寿死刑。
抢劫后被群众围捕获刑
东莞市中院介绍,谢德寿是江西省人,现年25岁。
2005年2月23日14时许,他伙同另一名重刑犯贺俊岭携刀具、绳子等作案工具,窜到桥头镇岭头村路段,租乘宋某某的摩托车到企石镇。经过企石镇博夏村沙地新铺设的泥路时,贺俊岭用手臂挟住宋某某的脖子并将其拖到旁边树林中。谢德寿用尼龙绳将宋的双腿绑住,贺俊岭则拿出水果刀对宋进行威胁并将其双手及头部划伤,两人抢得现金100元、摩托车一辆。
抢劫得逞后,贺俊岭驾驶抢来的摩托车载着谢德寿向桥头镇方向逃跑,被及时赶上的群众拦截。贺俊岭逃离现场,谢德寿被抓获,摩托车被当场缴回。2005年7月11日,谢德寿因2005年2月23日所犯抢劫罪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同伙落网牵出旧案
潜逃后的贺俊岭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6年4月7日被缉拿归案,他主动检举谢德寿与其一起抢劫杀人。经法院审理查明,就在谢德寿落网的三天前,他伙同贺俊岭携带刀具、绳子等作案工具,窜到广东省博罗县龙溪镇一加油站附近,假扮乘客,搭乘钟某辉的摩托车到该镇白莲湖村钟屋的玉米地附近。下车后,贺俊岭用手勒住钟某辉的脖子,谢德寿用刀捅伤钟某辉,并一起将钟某辉拖到玉米地里用绳子绑住实施抢劫,抢得豪鹰牌摩托车一辆(价值2600元)。
据查,2005年1月21日和2月7日,谢德寿伙同贺俊岭分别在桥头镇、茶山镇以相同的手法对两名摩托车司机进行抢劫。在抢得摩托车、手机等财物,遭遇被害人反抗时,谢、贺两人持刀将被害人砍死。
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死刑
2006年11月16日,因被犯罪嫌疑人贺俊岭检举与其一同抢劫并致人死亡,谢德寿被侦查人员从广东省阳江监狱带回东莞受审。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德寿共抢劫4宗(其中一宗已被判刑),致2人死亡。被告人以抢劫为目的,在致被害人死亡的各宗犯罪中均采取先杀人,后劫财的手段,主观恶性极大,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均应依法予以严惩。法院依法对其实行数罪并罚。
10月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谢德寿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2年间因抢劫杀害9人,杀伤10人的贺俊岭一审也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