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民法院宣判大会结束后,囚车发生故障,法警合力推动。
宣判结束后,被告人手扯前排衣服离开。记者方光明摄
奥一网 路见两人在小汽车内睡觉,蒲元超等四人砸碎车窗后对车内的任某军和李某国实施绑架,并成功从被害人家属处取得赎金25.8万元。昨天上午,东莞市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判处蒲元超等16名犯罪分子有期徒刑三至十一年不等。
拿到赎金7小时即被抓 东莞市人民法院院长叶柳东宣读对16名犯罪分子的判决时称,2007年5月20日凌晨2时许,蒲元超等四人伙同他人带着砍刀、铁管等工具,驾驶一辆面包车经过东城区环城路同沙路段时,发现任某军、李某国在路边的一辆小汽车内睡觉。
蒲元超等人将车窗砸碎,威胁两人下车,并将两人强行带到面包车内实施搜身,抢走任某军两部手机、人民币4500元,抢走李某国一部手机。
随后,“阿龙”开着任某军的小汽车(价值人民币100000元)逃离现场。蒲元超等人用面包车将任、李两人带到南城区一店内,对两人实施殴打,威迫任某军说出银行信用卡密码,但“阿龙”等人没能用卡取到钱。
20日13时许,蒲元超、穆大田、“阿龙”联系任某军的姐姐任某丽,要求其准备人民币25.8万元赎任某军、李某国。21日15时许,任某丽将人民币25.8万元交给“杨勇”等人。大约7小时后,公安机关在“阿龙卡拉OK店”内将穆大田当场抓获,并解救出任某军、李某国。被告人蒲元超、肖泽彬、陈立新分别于2007年6月1日、6月2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四人当中蒲元超、穆大田是主犯,陈立新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肖泽斌、蒲元超等人有期徒刑八年到十年六个月不等。
钱到手就把孩子送回家了 在宣判大会上,高军鹏在整个过程中都低着头。2007年3月1日下午16时许,高军鹏在樟木头镇某小学附近,见杨某放学单身一人,即以带杨回家为由将其带到常平镇土塘村。随后高军鹏纠集郑昆超、李建龙,三人将杨某带到常平某一出租屋内关押。当天23时许,由郑昆超负责打电话给杨某的父母,称已将杨某带到深圳,要杨的父母交赎金人民币20000元才放人。杨某的父亲第二天一早就将20000元人民币存进指定的账户后,高军鹏等人拿到钱后将被害人杨某释放。2007年5月15日,高军鹏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以绑架罪判处高军鹏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宣判后,高军鹏告诉记者,他是因为经常与不良青年“混”,看得多了就想自己也做一单案子。“其实我只是想敲诈,没想到变成了绑架。”高军鹏称,他和郑坤超等人一拿到钱,“钱一到手,就用车把孩子送回他家门口了。”
庭下 被判八年自认量刑轻 宣判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在现场将判决书送达至各被告人,并询问是否听清了判决以及要不要上诉。
记者在现场看到,除了因抢劫获刑十年六个月的李国华等少数人认为量刑过重准备上诉外,大多数被告人接受了判决。高军鹏虽然认为自己将被害人送回家应该获得一定程度的轻判,但是他表示不会上诉,“在看守所里等待结果太难熬了,听说监狱里面条件还不错。”
而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八年的肖泽斌说:“就我这种情况来看,判八年其实算是比较轻的了。”
案例 贩毒1.15克获刑三年 被告人卢学顺今年21岁,是广西宾阳县人。2007年5月份起,卢学顺在石排镇贩卖毒品海洛因,先后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共1.15克给吸毒人员邓某强、郑某佳等人。
2007年6月12日,被告人卢学顺在石排镇曾屋加油站附近准备贩卖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当场在卢学顺身上缴获毒品11小包。经鉴定这11小包毒品含海洛因成分共重0.49克。
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卢学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