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记者李月刚通讯员王创辉)携带两支手枪,易则超先后伙同他人抢劫一家金行和一家珠宝行,在跟同伙绑架他人时被抓获。近日,东莞市中院依法判处易则超无期徒刑。
抢走劳力士表勒索50万 东莞中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2月10日13时许,易则超驾驶一辆蓝鸟小车,伙同被告人孙孝生、黄诚携带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和砍刀、斧头、匕首等工具,从大岭山镇到长安镇物色对象准备实施绑架。
16时许,三人发现蔡某棣单独驾驶一辆奥迪小汽车,便尾随蔡到一家影音店门口。蔡进入影音店后,易则超在影音店门口停车,孙、黄二人即下车冲进该店,强行将蔡抱上车后逃走。
在车上,孙孝生将蔡某棣双手捆绑,并从蔡身上抢走银白色劳力士手表一只(价值15000元)。易则超打电话给蔡的丈夫孙某索要50万元,声称“我不管你是主动配合还是他们管着不放,我只给你一次机会”。次日16时许,公安人员在某酒店抓获孙孝生和黄诚,解救出蔡某棣,并在孙身上缴回手表。
18时30分许,公安人员在长安镇抓获前来收取赎金的易则超。根据易的交代,警方在大岭山镇找回作案用的蓝鸟小汽车一辆、仿六四式手枪一支、砍刀两把和斧头一把。
全副武装初次抢金行扑空 经审理查明,2006年2月15日,易则超伙同杨华光、易则磊、阿平(三人均另案处理)密谋抢劫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宝利来购物广场的汇德金行。四人踩点后,易则超准备了自制手枪两支及斧头。
2006年2月18日20时许,四人驾摩托车窜至该金行,带上手套、头套、行李袋,易则超、杨华光各持一支枪,易则磊、阿平各持一把斧头,冲入金行欲劫取黄金首饰品。易则磊、阿平用斧头将柜台玻璃砸碎,但因该金行内的金首饰均已撤走,未得逞。营业员黎某称,“因生意不好,老板决定撤出不做了,黄金柜台的货当天上午全部收走了。”
事隔4天,在易则超提议下,上述四人以同样手法抢劫了长安镇一百货商场内的金庄珠宝行。四人将柜台内的黄金饰品共计449件(共价值人民币851910元)装入行李袋中,驾摩托车逃离现场。破案后赃物无法收回。
抢了一支仿五四式手枪 易则超供称,其所持的枪支是2006年2月,从松岗的朋友刘兴华(另案处理)处借的,是一支仿六四式手枪。“有两发子弹,后来在广州试枪时用完了。”而另外一支仿五四式手枪,则是其2005年10月在松岗与别人打架时抢的,“抢来后一直放在身上。”近日,东莞中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易则超无期徒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其同伙孙孝生和黄诚有期徒刑各十一年。
编辑: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