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在全市率先实行岗位补贴制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吉小江)广州市萝岗区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人民调解岗位补贴制度,区内所有的人民调解员全部吃“皇粮”。据了解,这是广州市首次实行人民调解岗位补贴制度。
据萝岗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萝岗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实施方案”最大的亮点是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惠及所有人民调解员的经费保障机制,即凡是司法行政机关聘请的人民调解员都将按月获得报酬。
人民调解员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生力军,但是长期以来,基层的人民调解员却长期被视为群众性组织,没有稳定的经费保障。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非常辛苦,理应得到薪酬,但目前负责支付薪酬的单位大多经济困难,人民调解员的薪酬难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