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 (记者胡服通讯员刘飞标)昨日,记者从惠州市物价局获悉,临时调整市区管道燃气价格方案已经惠州市政府通过,居民用气由每立方米15元调整为18元。新的管道燃气价格将从2008年1月1日抄表起执行。
[市物价局]
比此前公示方案稍低
前不久,因近期国际液化石油气价格暴涨,市区管道燃气购销价格倒挂,惠州拟临时调整市区管道燃气价格,将居民用气价由目前15元/立方米提高至18.5元/立方米,比此前公示的方案稍低。
[市民]
一个月要多支出10元
针对管道燃气价格上调,有市民表示,会加重自己日常生活的负担,以后会注意节约使用管道燃气。家住河南岸的罗小姐告诉记者,家中四口人,一个月大概用3立方米的燃气,没提价前需要45元。现在提价了,一个月要多支出10元左右。虽然多出的钱不是特别多,罗小姐仍然表示,以后会尽量多用电磁炉炒菜,以减少管道燃气的使用。
■温馨提示
12月31日前按原气价算
为配合明年管道气开始涨价,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将开始布置抄表员全力抄表,对于无法上门抄表的部分市民,也提醒市民在12月31日前主动申报燃气表读数,因为12月31前的用气数还将按照原价进行结算,从明年1月1日开始就按照涨价后的价格进行结算了。
无法抄表的市民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自报:1.通过服务热线2691999(24小时)申报,临时报数电话为2382510、2381292(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2.通过《到访不遇》上的抄表员联系电话致电抄表员申报。3.网上申报,网址:www.hzgas.com(进入网站后链接客户服务→业务受理→自报表数,填入用户编码、用户姓名及表读数提交即可)。一般家用燃气表从左至右读取,只读取表框内黑体字。
12月31日前无法抄表又未申报的用户,燃气公司将按照《用气合同》的规定实行估表。用户应如实自报燃气表读数,如用户自报数超过月均基础量1立方米以上的,燃气公司将上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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