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外籍富家女日前在兰桂坊消遣时,报称遭人强奸,警方数小时后拘捕中环一间酒吧的市场经理,指他涉嫌在工作的酒吧女厕内犯案。
被告昨日被解上东区法院,被控一项强奸罪名,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本月廿八日待警方安排认人手续,及进一步调查后再提讯,被告期间不准保释还押警方看管。
卅岁被告冯景文,被控今年十二月廿二日,在中环得己立街一至十三号世纪广场A.V.E.N.U.E酒吧女厕内,强奸一名十五岁外籍少女。
控方鉴于案情严重及恐怕被告骚扰证人,反对被告保释。被告则透过代表律师,要求以现金五万元担保外出,辩方指被告在上址酒吧任职市场经理,月入九千元,现时未婚,与胞妹及妹夫同住,亦无任何刑事纪录,但最终被法庭否决保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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