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 (记者陈洪通讯员冼智前)近日,记者从中山市物价局获悉,1-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4.2%,涨幅比上年同期上升3个百分点,为缓解物价上涨压力和减轻社会负担,市物价局认真执行各项减负政策,共减轻社会负担3770.5万元。
据统计,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成品油、粮食涨价,以及国内副食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中山市价格水平出现较快速度上升,1-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4.2%.
今年以来市物价局共取消涉企收费13项,减免收费1项,降低收费标准3项,涉及医疗、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取消了11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4.5万元;取消机动车辆检验费,全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058万元。继续对规定范围内从事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减免公路客运附加费政策,全年可减轻运输企业负担200万元;降低了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全年可减轻病患者和招标企业负担36万元。
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印发中山市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山市从今年秋季起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享受中山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的在校学生,均免收课本费,小学每生每学期减负7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减负150元,所需课本由政府免费提供,据测算可减负2000多万元;规范高中阶段择校生的收费,规定学生按缴纳择校费后不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年可减负472万元。
同时,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各项清费减负政策的落实,市物价局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综合年审并开展了医疗、教育和涉农收费等专项检查,至11月底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5宗,实施经济制裁836.72万元,其中退还群众28.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06.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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