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立法的宗旨是规范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市民对此反应如何呢?市民对新法律表示欢迎
昨天(2日)上午,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家对《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均表示欢迎,认为它将会更加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市区华山北路一家工厂打工的汤小姐说,国家制定并实施《劳动合同法》,使他们的权益更有保障了,但她对法规中的条款并不熟悉,只从别人那里听说了一点大略的内容。
在市区天山路经营一家公司的林先生则说,作为经营者,他也欢迎《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因为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而类似于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保险,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林先生平时都有为职工购买保险,因此他认为只要依法经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间的权益其实并不矛盾。劳动者要勇于保护自己
“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昨天上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这名负责人也呼吁,广大劳动者发觉所在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新法律的规定实行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勇于向劳动部门举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动部门他们也将会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劳动者学习法律相关规定,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将加大执法力度,整治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事的用人单位,让《劳动合同法》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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