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具店出售仿真玩具枪被工商执法人员查处。
奥一网春节以来,多名孩童因玩“三无”仿真玩具枪伤及眼睛,部分伤者甚至可能患上青光眼。昨日记者走访珠海不少小学附近的文具店杂货店,大多有“三无”仿真玩具枪出售。工商部门获悉后,昨日派出执法人员对文具店进行了检查,并进行立案调查。
和同学玩眼睛被打伤 8岁的小符至今还在市人民医院住院。10天前是学校报名的第一天,他中午回家吃完饭后,和同学一起玩耍时被仿真玩具枪打伤了右眼。小符的妈妈王女士告诉记者,“儿子已经在医院住了10天,但是仍然不见好转,现在被查出眼压非常高,如果眼压还降不下来可能会导致青光眼。
”小符还不太懂事,他告诉记者眼睛不痛了,但是看东西模糊。王女生懊恼地看了儿子一眼,“如果当初不让他和同学出去玩耍,惨剧也不会发生。现在最担心儿子的眼睛留下后遗症。”
在上冲村,大年初二、初三那两天,一个村子有好几个孩子眼睛被仿真玩具枪打伤。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儿子目前已经出院,但是还要经常带他去医院复查,而且儿子的视力已经受到了影响。“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应该引以为戒,相关部门应该对这些"三无"仿真玩具枪进行严查。”
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据悉,目前国内的仿真枪大致可分两类:一是外形仿真但不具备任何机构动作的仿真枪,如大多数塑料玩具枪等;另一类是外形、机构动作、性能都类似枪支的仿真枪,如BB枪。
接到家长投诉后,记者昨日走访了珠海市多家学校附近的文具店,九成以上的文具店内出售“三无”仿真玩具枪。工商部门获悉后,昨日派出执法人员对辖区文具店进行检查。昨日下午4点,记者随珠海市工商局柠溪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检查杂货店文具店。在柠溪市场一楼的店内,早上摆在门口货架上的仿真玩具枪已经不见踪影,早上的那名男子也不在店内,只有一名女老板在看店。她表示自己的店不卖仿真玩具枪,对于上午的事情她表示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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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小对面的欣棋文具店内,执法人员在两个纸箱内查出了16件仿真玩具枪,并现场进行立案。店主表示,仿真玩具枪是从翠香路的小店进的货,对于“明知是三无产品仍出售”的问题,店主没有回答。
柠溪工商所的负责人表示,对于无产地、厂址、厂名的“三无”产品是不允许出售的。对此次查获的涉嫌“三无”仿真玩具枪,工商部门已经全部进行暂扣,并进行了立案。经过调查清楚产品具体来源等信息后,按照法规处理。
医生提醒 出院后要常复查 据市人民医院眼科中心主任侯光辉介绍,春节后有4名因仿真玩具枪致使眼睛受伤的患者入院就诊,包括3名小孩和一位年轻人。目前只剩下小符没有出院。而据主治医生介绍,刚入院时他的眼球各层组织都受到不同程度损伤,积血严重。目前虽然看不到积血,但由于眼球房角劈裂,继发了房角后退性青光眼。侯主任告诉记者,小符的眼压已经高于40mm汞柱,正在用各种办法降眼压。“如果降压没有效果,就要动手术,对小孩一辈子都有影响,还要经常进行跟踪治疗。”侯主任提醒出院的孩童,要常进行复查,一两年内没有什么继发症才有可能真正没事。
记者调查 小学生热捧仿真枪 接到家长投诉后,记者相继走访珠海市多家学校附近的文具店,九成以上受访文具店内出售“三无”仿真玩具枪。
昨日上午10点55分,在位于香洲山场小学对面的创诚文具店,记者表示想给八岁左右的小孩买仿真玩具枪。该店一名女老板模样的人,仔细地打量了记者几眼,在店内的货架里面抽出一把长约30厘米的仿真玩具枪。记者看到,枪上的外包装上没有任何中文字样,只有一段英文和几个标志,更别提注明生产厂家、厂名和品牌名称。白色的塑料包装袋里面附带了一盒子弹,这就是造成孩子们眼睛受伤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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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询问老板该枪的进货来源,老板扭过头不予回答,并抢过枪放在了收银台的下面,阻止记者拍照。11时10分,在离该店五十米左右的馨雅文具店,记者同样发现了威力极强的“三无”仿真玩具枪。据附近居民说,前几天有孩童在店内购买这种仿真玩具枪造成眼睛伤害,曾经有媒体进行曝光,“没有想到他们仍然在卖。”
11点50分,在柠溪香洲区六小附近,小学生把校园对面的文具店挤了个水泄不通。随便问一个小朋友,他都能告诉记者哪家店出售仿真玩具枪。在六小正对门的欣棋杂货店内,价格从8元到70元不等的仿真玩具枪,赫然摆在货柜上。老板热心地向记者介绍,过完年后很多孩子拿压岁钱来买仿真玩具枪,并向记者推荐哪几种威力更大。在一种价格23元、长约半米的仿真玩具枪外包装上,写着“notsuitedforpeopleunder18years”(不适应18岁以下的人玩耍)。而对于前来问津的小学生,老板却很热情地介绍,他还善意的提醒记者“给小孩玩时一定要小心,不要对着人打”。
而在柠溪市场一楼的一家杂货店,老板面对记者的镜头,居然不承认出售仿真玩具枪的小店是自己所有。门口的货架上放着七八种大小不一的“三无”枪,没有一件有中文标识。
链接 《枪支管理法》相关规定 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 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仿真枪认定标准》(公安部昨日公布)
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最低标准是能在5至7米内打穿一张纸);
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