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 (记者李京)两个月前,家住珠海香洲南香里的七旬杨老汉在百和超市购物出门时,被超市放置的障碍物绊倒至骨折,至今未愈。超市方面在赔偿了1000多元医疗费用后就不愿再支付治疗费,只愿一次性支付2000元了结,双方多次协商都失败。
[顾客]人行道上被铁丝网绊倒
前日上午,记者在南香里社区门口的百和超市二楼办公室找到老人及其俩儿子,这位左臂用绷带吊在胸前、左手明显肿胀的老人正与超市相关负责人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进行协商。
据老人的儿子介绍,其父亲姓杨,是该超市的老顾客。今年1月26日中午11时,父亲在南香里百和超市购物后,出门打算到超市旁边的店铺再买些东西,当其出门往左走时,结果被绊倒在超市门前的人行道上。“父亲告诉我当时超市门前走道堆着纸箱壳以及隔板,把他给绊倒了。”杨先生称。杨老汉也称,当时周围没有设置任何警示物或警界线,在自己摔倒后,曾看到超市一司机急忙把被纸皮、隔板盖住的两张铁丝网拿走,他认为,超市应负全部责任。
[居委会]希望超市出钱帮治伤
据了解,事发当天,超市带着杨老汉及其家属到医院检查,结果是杨老汉左手骨折错位,为此超市支付费用1000多元。当时,杨老汉觉得超市处理事情的态度还是不错。“那天超市要求我爸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此事到此了结。”杨先生说,签了协议的父亲一直在家养病,但父亲的左手一直肿胀疼痛,生活也难以自理,随后他又带着父亲到省中医院珠海医院继续治疗。
由于见父亲伤势始终未见好转,杨先生带着父亲再次找到超市,要求对方在父亲的后续治疗中承担相应的赔偿,但遭到超市相关负责人的拒绝。此后,双方多次在居委会以及派出所的协调下进行协商,但均未得到解决。
南香社区居委会的井主任向记者证实,接到老人求助后,居委会三次与超市进行协商,但对方以“自己履行完责任,剩下的则由老人自行承担”为由,拒绝继续承担医药费,只愿意一次性支付2000元了结。
3月初杨老汉在居委会的带领下只得投诉到消委会。记者也从消委会了解到,当时超市堆放货物的地方属于人行通道,而超市方也承认卸货时堆放的物品导致老人摔倒,但其认为老人不该从此处通过,因此双方意见仍未能达成一致。
杨老汉告诉记者,如今的他需要每周换药,仅靠微薄的养老金已经无力承担医药费。“老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老伴患有肠癌好多年,家中两个小孩无正式职业。”井主任表示,希望超市不管从责任还是人道方面,能够出钱先把老人的伤治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