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观察
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葵树庙一幢楼龄近20年的居民楼,几户居民因家中厕所倒灌、屎尿横流,被迫自己封了排污口,跑到几百米外的公厕去如厕。《羊城晚报》4日报道的这则新闻,令人感慨:葵树庙这一幢楼,让刚刚拿下“国家卫生城市”称号的广州城蒙羞呀!
最新的进展是:报道出街后街道马上行动,先垫资解决,施工队已进场清理化粪池。
据街道、居委介绍,葵树庙这幢楼化粪池之“堵”,就堵在楼内居民思想不统一,按照现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清理化粪池的费用需楼内221户来分担,每户60元,可只有80多户肯交钱,其他住户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家的厕所暂时还通畅,就不愿交钱了。
我想,与其去谴责那些不愿交钱的住户,不如从操作层面上探求一条解决之道。旧城区、老居民楼,谈不上有完善的物业管理,低收入家庭较集中,葵树庙这一幢楼,只是众多旧城老楼中的沧海一粟。街道垫资只能解一时之急,下次化粪池再堵怎么办?其它老楼遭遇同样的问题又该怎么办?要是这样的事都要街道来垫资的话,那非把街道逼回搞“创收”的老路不可。
个体不服从整体利益,可以说是公民意识薄弱的表现,在这样缺乏公民自我管理、缺乏社区自治之社会基础的现状下,政府的作用和角色就更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如果连政府都不管,社会将走向无序。一如葵树庙这幢楼,街道不管的话,将会有更多的住户愤然而无奈地把自家厕所封死,然后在公厕里边如厕边破口大骂。
要解决葵树庙这幢楼之类的问题,不妨在制度设计上做好利益群体中有个体不服从整体利益的预案。可以设立应急维修的专项资金,以备不虞之需;同时设立追偿制度。在“谁使用谁负责”的现行框架下,政府先行介入,动用专项资金一解居民厕所阻塞之困,然后,以政府的名义通过法律途径向不愿交钱的居民追偿。这种追偿,在信用社会里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在目前的国内,实施起来,有关方面还需要拿出足够的耐力和魄力。
最后讲一句:如果政府能从每年增收的财政收入中拨出一点来惠民,承担起居民楼化粪池一年一次清理的经费,那是最好不过的了。呵呵,张广宁市长已表示日后新区建设不再设化粪池,但愿现有的居民楼化粪池不再成为羊城百姓的堵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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