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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治摩队在暗访当中仍发现有违法搭客现象。通讯员曹文通摄
本报讯 “电动自行车补偿回收不太现实,但我想,托运补偿应该可以考虑。”昨日上午,在东莞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上,针对4月10日“电动自行车或有偿回收”的报道,东莞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黄双福做出明确表示。
东莞大道延长线今年动工
今年省政府给东莞市下达的任务指标是,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及万车死亡率与2007年相比下降,其中死亡人数下降3%(控制在625人以内),力争下降4%(控制在618人以内),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宗数控制在3宗以内。
据介绍,截至2007年底,东莞市汽车保有量达118万辆,驾驶员超过90万人;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比重比较大;东莞大道延长线、松山湖大道大朗段等道路将在今年动工修建,由于这些线路工程庞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还没有完善,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形势十分严峻。
在会上,东莞副市长邓志广代表市政府与镇(街)分管领导代表签订了《2008年东莞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可考虑发放托运补贴
在谈到6月要全面完成“无摩的搭客、无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社区”的目标,东莞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黄双福直言:时间紧迫,压力很大。针对“电动自行车或有偿回收”报道,黄双福明确表示,当时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有补偿回收目前还只是初步想法,还没有经过东莞市几套领导班子的讨论。“对电动自行车,现在看来,有偿回收不太现实,但是我想,对电动自行车托运补偿可以考虑,采用补贴的办法鼓励新莞人把电动自行车运送回他们的家乡。”
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任新合则强调:“东莞从来没有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此前,东莞市治摩办有关负责人也多次强调,东莞市治摩办一直提醒市民不要购买电动自行车,所以也不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回收补偿,还是希望新莞人尽快把电动自行车托运回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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